消防气体灭火钢瓶的报废年限规定内容是什么?
经检验,灭火剂或驱动气体钢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:
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;
查看出厂日期钢印,满二十年的钢质焊接气瓶;
查看出厂日期钢印,满三十年的钢质无缝气瓶;
水压试验不合格的;
有明显火焰烧灼痕迹的;
其他经检验不符合 GB 13075、GB 13004、TSG R0004 相关规定的。
制冷机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制冷功能失效、无法修复时应报废。
系统组件出现碰撞变形、严重锈蚀及其他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时应报废。
管网和喷头出现碰撞变形、严重锈蚀及其他明显机械性损伤时应报废。